广东女孩被浙江警方错抓关11天 当事人要求赔偿10万(视频组图)

奇人异事 2017-08-23 08:40奇人奇事www.qiwenkd.com

奇闻提要:   广东女孩林贝欣在广东打工时被浙江警方带走。林贝欣澄清事件经过!称曾丢过身份证! 林贝欣哭泣!一个人呆在屋里,不出门!林贝欣要求警方赔偿10万元! 27日,林贝欣被带到义乌市稠城派出所,办理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及案件撤销等手续。随后,义乌警方给林贝欣买了一套衣服,一些礼物,一部功能最简单的手机,还拿出2000元补偿金给她,作为此次错抓赔偿,并口头道歉。

  在线视频报道:浙江警方错抓广东女孩家属要求公开道歉赔偿10万     林贝欣(左二)与家人在机场相见,相拥痛哭。 羊城晚报记者 黄亮实习生 郑飞 摄
  深圳新闻网讯   (记者黄亮、实习生郑飞) 昨晚11时半,被抓10多天的广东陆丰打工妹林贝欣安全抵达广州白云机场,这位从未踏足浙江地界却被错认成浙江通缉犯的19岁少女,拒绝义乌警方2000元补偿,只身回到广州。她随身带回的三张“决定书”显示:义乌警方抓错人了!   昨晚10时许,林家人早早守候在白云机场。11时15分,身穿黑色裤子、粉色上衣的林贝欣出现在机场B2出口,等待已久的姐妹和母亲上前与她抱头痛哭,林母几次跌坐在地,边哭边用家乡话喊:“冤枉啊,我们贝欣是被冤枉的。”
   

林贝欣一个人呆在屋里,不出门!


  面对记者采访,林贝欣一直低头抽泣,她说:“被抓之后,我每天都在哭,我没有做错事。我觉得好像随时都会被关进监狱,连做梦都害怕。”   林贝欣姑丈说:“这件事对一位19岁少女的心灵伤害很大,阴影将伴随她一生。”     义乌警方撤销案件决定书。羊城晚报记者 林世宁 实习生 资勇庭摄       跟林贝欣一起返回广州的,还有三张“决定书”,它们明白无误地显示:义乌警方抓错人了。三张“决定书”是义乌警方针对林贝欣出具的“监视居住决定书”、“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”和“撤销案件决定书(副本)”。“监视居住决定书”上写着:“犯罪嫌疑人林贝欣因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……决定在义乌市红灯阁宾馆608间对其监视居住……监视期限从2010年7月23日起算。”7月27日,义乌警方又出具“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”,上称:“现因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决定解除对其监视居住。”同日,义乌警方出具“撤销案件决定书”,上写:“因没有犯罪事实,决定撤销该案。”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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